11月21日晚8时许,家住广州永福路42号大院3号楼某住户发生火灾,幸得大院门卫及时发现,在众人的帮忙下,才将大火扑灭,不过家中的电视机等物却尽被烧毁。
起火的原因是住户吴女士和她8岁的女儿点蜡烛时引起的。据了解,一个多月以来,吴女士晚上都是点蜡烛来照明——并非该大院没电,而是因为吴女士的丈夫杨某在外头“包二奶”,一直没回家住,也没有给家用,生活来源主要依赖丈夫的吴女士自此陷入困境,因没钱交电费,被供电部门停了电后,每晚只好点蜡烛用来照明,岂料不慎引起火灾。摘自《羊城晚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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